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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16-11-02
該指標適用于散熱器采暖,全地面輻射采暖應為20(或21)~22(或23)℃ 。
法規明確規定室溫下限、上限,變“粗放式”為“精細化”管理,做到下限保公平、上限保節能、上下保舒適,有法可依、依法治熱。
(四)實現量化指標的可行性與可操作性
理論上,一樣的溫度花一樣的錢雖然公平,但目前無可操作性。
“熱舒適度”是人們對室內熱環境的滿意程度,是模糊概念,是一個“區間和范圍”,雖然溫度不完全一樣,卻都在舒適溫度范圍內,人的生理感受就是一樣的——“舒適”, 心理就是平衡的,感覺就是公平的,符合采暖客觀實際和自然規律,可體現出、感受到公平。
在溫度舒適的房間里,人們就不會無故開窗,自然就沒有浪費。
按戶分環后,設備、技術足以保證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有控制18℃室溫的成熟技術、經驗做基礎,合格企業只要稍加指導培訓都可做到,實踐中已有許多成功案例。
綜上所述,按“面積+ 熱舒適度”收費,是破解因強制推行“二部制”收費造成的熱改“尷尬”困局,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實現采暖舒適、公平、節能,切實做好當前供熱收費工作的一項有效舉措。
三 、改革的意義
將“面積+ 18 ℃”收費(1.0版)升級為“面積+ 熱舒適度”收費(2.0版)的意義就在于,用法規保證用戶“在享受舒適溫度的同時做到節能并感受公平”。構建科學地采暖用熱理論、節能觀和公平觀,對于提高供熱企業管理水平和技術進步具有創新意義,對于創建現代企業具有現實意義。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顯著且為二者的完美結合,是所有節能工程、節能技術、措施的潛能得到充分發揮的“最大公約數”,由國家、企業、用戶共享節能成果,共贏的標志是:在同樣條件下,企業真正做到節能降耗減排盈利;財政補貼逐步減少;采暖費下降,三者缺一不可。企業管理進入新常態、升級版,為供熱市場化奠定了理論與實踐基礎。
四 、四種采暖收費方式的分析、比較
對供暖按“面積+熱舒適度”收費與按“面積+18℃”收費、“面積+計量+規則+”的二部制收費、“面積+ 通斷時間”收費進行綜合分析可以看出,“面積”是采暖收費不可或缺的平臺、要素。四種收費方式相比較,按“面積+熱舒適度”收費,技術方法簡捷、科學、可行、成本低、可操作性強、易推廣。把舒適、節能、公平有機結合在一起,具有創新性,揭示出供熱收費改革新思路。(轉自集中供熱行業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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