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24-11-18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能源規劃
第三章 能源開發利用
第四章 能源市場體系
第五章 能源儲備和應急
第六章 能源科技創新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需要,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能源,是指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核能、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以及電力、熱力、氫能等。
第三條 能源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新發展理念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實施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能源供給革命、能源技術革命、能源體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強國際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持立足國內、多元保障、節約優先、綠色發展,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
第四條 國家堅持多措并舉、精準施策、科學管理、社會共治的原則,完善節約能源政策,加強節約能源管理,綜合采取經濟、技術、宣傳教育等措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全面降低能源消耗,防止能源浪費。
第五條 國家完善能源開發利用政策,優化能源供應結構和消費結構,積極推動能源清潔低碳發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國家建立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加快構建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體系。
第六條 國家加快建立主體多元、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效的能源市場體系,依法規范能源市場秩序,平等保護能源市場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